星宇扣留1144元补偿,员工自力维权讨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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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20日,35岁的杨某入职星宇股份,从事物流工作,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至2020年9月19日止。2020年7月3日,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书面告知不再续签,并要求自9月19日起不用到岗。

按照公司近一年平均工资5409元计算,杨某应获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0818元。但星宇实际只支付9674元,少了1144元。许多打工人遇到类似情况时,会被“仲裁记录会影响背景调查、找工作”的说法吓退,草率签字放弃数万元赔偿。杨某没有让步,他用4个月零10天走完仲裁和诉讼程序,自行撰写法律文书并出庭质证,最终要回了那1144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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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行业龙头、年营收达150亿元的企业,却为这点小数额与员工争执,引发外界质疑。有评论认为,与其让每位员工逐一仲裁起诉,不如企业主动整改、依法足额支付补偿。你认为将此类问题向外部机构投诉(比如欧盟)能否起到实效监督? 球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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